1阿拉伯数字使用规则a
凡是使用阿拉伯数字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998年12月16、20世纪90年代;b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c
年、月、日可按国标gb2808-81用全数字式表示,有三种形式1998-12-20、19981220、19981220,本刊采用第一种;年份用4位数表示,1998年,不能写成98年或’98
避免使用时间代词,例如“去年”、“上月”、“明天”、“下星期”等
日的时间采用gb/t7408-94的规定写法,例如15时36分8
5秒写为153608
计数和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f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数、期数、页码等用阿拉伯数字;g
多位数的阿拉伯数字不能移行;h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留适当空隙(空一键);不用“千分撇”(“’”)分节法
年份、部队代号仪号、邮政编码等非计量数字不分节
2汉字数字的用法a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三级护理、九五规划、十二指肠等;不是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的一位数可以用汉字,例如两次检查、三本书、四种产品等;b
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
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例如,三四人、五六斤、四十五六岁、十之八九等;c
夏历(即农历,相传此历法始于夏代,故名,又称旧历、阴历)和中国清代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清咸丰十年正月十五日
3数字使用的注意事项a
5位数以上,尾数零多的数,可以用“万”、“亿”作单位,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十亿等作单位
例如3579000,可写成357
9万,但不能写成357万9千;b
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面的“0”,数值有效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