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买卖合同合集九篇汽车买卖合同 篇 1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汽车买卖合同 篇 2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 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