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买卖合同模板九篇汽车买卖合同 篇 1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实行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后续付款:余款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 28 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根据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 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 50 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 GPS 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