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砌体的合同 砌体的合同 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泥水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1、工程地面以上所有的砌体砌筑;包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序(植砌体拉结筋除外含施水)及工完后清理工作
2、本合同中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在实际操作中不再签证任何计时(估)工
3、除大型机械及电动工具、水、电等安全设施由甲方提供;小型电动工具(手提切割机等)、手工工具(抹子、铁铲、灰刀等)及施工中的场内材料转运、收捡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单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综合包干单价:所有砌体按单面展开面积 11、5 元/m2计算,内墙不扣除门洞面积,外墙扣除门窗面积;吊砖、运砖按单面展开面积 4、5 元/m 计算;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工期要求后,甲方再奖励乙方按单面展开面积 0、5 元/m2; 2、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支付 70%进度款,砌体完工后按总款的 85%结算,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20xx
15—20xx
15 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计划,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 1000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 1000元
四、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检验达到标准并一次性交验; 2、因违章操作或不按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造成的质量返工,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3、已完成的砌体必须进行养护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向乙方提供方便的施工条件、生活环境; 2、甲方提前组织充足的材料及周转性材料,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3、对乙方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组织充足的人员进场施工,确保工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