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撑体系检查验收及使用一般规定①模板支撑检查、验收要求1、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注: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必须做到样板先行,样板分为两部分,第一部为地下人防或车库部分,第二部分为标准层首层
样板必须报安全生产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如不进行报验的作业班组或劳务分包单位将给予停工并进行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模板支撑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模板支架验收
3、模板支撑验收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与方案的符合性
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3)底座位置应正确,自由端高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4)立杆的间距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6)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扭紧力矩应达到40~65N•m
抽检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㈡模板支撑使用要求1、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2、当模板支撑基础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施工中应避免装卸物料对模板支撑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4、砼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不得超高堆置,不得采用使支模架产生偏心荷载的混凝土浇筑顺序;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5、模板支撑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6、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