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荒山承包合同合集 5 篇荒山承包合同 篇 1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 70 年。即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实行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 12 月 20 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