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保证书三篇质量保证书 篇 1 由我承建施工的 房屋,任命房屋的负责人:我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法律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混凝土等严格按法律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建房户的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房户有关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8、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督单位(盖章) 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质量保证书 篇 2 壹木居地板符合中华人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保证产品的表面耐磨、耐压、搞紫外线、不退色、绿色环保。 下列质量保证条款既由制造商发布,保证壹木居地板能适用于家庭、写字楼及商厦等公共场所。 1、 制造商向原始消费者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2、如无错误使用和错误安装,壹木居地板其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可达 15 年。 3、自安装之日起 1 年内,如出现地板质量部题,可与各地经销商联系,保证以同类花色免费给予等量替换。 4、以上特别情况下的免责:因消费者错误使用或错误安装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测因素导致的损坏,制造商不负赔偿或免费更换之责。 免责情况指: 安装地面不平整、拱起、低洼超出 2 亳米者,建议不在原有的地板上铺设。 潮湿地面、墙边不宜安装。在必须安装过渡条位置而不安装过渡条的客户。 在门口、墙边、柜边、落地玻璃、立柱边等位置坚持不留810 亳米的伸缩缝的客户 水浸、雨淋等导致的损坏,如地板接口处翘曲等。 非公司认可的人员安装或合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