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X〕2 号)和《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 省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 府办〔X〕139 号)精神,建立健全农 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进展, 加快建设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到 X 年,基本形成 X 市农业水价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 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 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农 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 农业种植结 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各地要根据本市灌区实际情况,根据“有利节水、有利计量、方便管理”原则,科学设置计量点,大中型 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 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 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 地方要计量到户。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需在指定位置补充安 装计量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应当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在 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配套安装计量设施, 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进口设 置水表,实行计量供水,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计量到户。地下水超 采地区要在 35 年内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结合灌区改造和节水 灌溉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大、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信息化建设,在取水口和主要分水口建设取水量监测、 图像或视频监 控、网络通信等设施。根据灌区工程渠道输水方式(渠道或管道), 采纳相应的流量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的选型要结合地形地貌、渠 线布置及供电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进展改革局、市 农业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根据先 大型灌区再中型灌区、先重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则, 以县 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分批推动农业取水许可管理。X 年底前,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 水许可证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