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缘何放弃对日战争索赔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 2.3 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 3 年的财政收入
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
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
1945 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 年 4 月 4 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
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
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
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中国战时损失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 亿美元
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
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中方得到消息后,立即派专家拆卸设备
美国政府颁发临时指令,取消“先期拆迁”计划
本来,按照 1946 年 3 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 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 15%
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 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
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
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 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