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14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编制2014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前言一、报告的宗旨与术语说明本报告旨在揭示我国企业家犯罪的现状、特征和提出基本的对策思路,以此推动企业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实践,助力企业与企业家健康成长,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对策参考
本报告中的企业家,是统计学意义上的中性词,是指企业内部具有决策权和重要执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
综合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在企业中的职务和实际作用,本报告所统计的企业家范围包括八类人员:1、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2、实际控制人、股东;3、党群负责人;4、董事;5、监事,6、财务负责人;7、技术负责人;8、销售及其他重要部门负责人
本报告中的企业家犯罪,是指企业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其行为被认定为触犯刑法规定的情形
被认定为犯罪的行为,如果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无关,则不在本报告统计之列
二、样本收集与数据处理本报告首次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为检索对象,对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1月 30 日期间公布的所有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按照设定的统计变量进行系统检索,从中筛选出符合本报告“企业家犯罪”定义的判决书、裁定书共计 1014 份
考虑到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的信息有所缺失,或与一审判决书重复,最终选取一审判决企业家犯罪案件共计 657 例,作为本报告的分析样本
为了准确描述企业家犯罪特征,本报告从犯罪行为、犯罪人和刑法适用三个方面,共设定了近 40 项指标,主要的统计指标包括:犯罪企业家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企业职务、涉案人数、主从犯;犯罪企业家所涉企业性质、产业类型、发案地域、企业所在地、初犯时间、潜伏期、涉案金额、犯罪所得,以及企业家犯罪所涉罪名、罪名数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