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保修期监理工作内容的承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办理移交工作之后,监理工作由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转入项目保修阶段的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和跟踪管理,包括监督竣工验收的质量消除
1保修期的工作任务1
1在进入保修期监理之前,应协助业主确定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对合同中未明确的、特殊的防水、防火设备的保修,督促有关承包商提供保修书
2根据承包商合同中规定的保修期限确定保修期
若合同保修条款规定的保修期不明确或少于建设部《市政工程保修办法(试行)》规定的期限时,保修期确定以“保修办法”为准
3保修期前做好:落实实施保修期监理的监理人员并书面通知业主、汇编承包商、供货商通讯录及保修书,准备必要的检测表格等
4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的实施
5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的依据:有关建设法规和设计文件、有关合同条件、归整后的竣工资料档案
6项目投运后,对工程状况进行定期回访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的责任
工程状况检查重点是结构质量与其他不安全因素
7对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认真督促、监督、验收,确认保修质量
质量缺陷的调查、确定和处理要快,反对拖拉
8保修期监理责任一般一年(竣工移交之日起算)届满
届满时做如下工作,结束保修期
1整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资料,装订成册交业主保存
2归整期满的合同、保修书返还给业主
3协助业主办理维修费用结算
4协助业主召集有关单位联系会议,宣布保修期结束
2保修期的工作方法2
1合同段工程交工与交工证书2
1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类型2
1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在全部工程基本完成并通过交工检查、承包人书面提出交工申请并保证在保修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