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踏征程随笔—实习律师总结 陈华律师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即将结束,需要交一篇实习总结。此时夜阑灯耿,烦嚣俱寂,宜静思,宜体悟,宜写总结,力求要约写真,笔端带情。又是一年春夏之交,想起那句“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还没回过神来,一年时间匆匆过。不过从另一角来看,说明这一年算是过得充实。实习第一课是修改自己的错别字。那是一份标的几千万的律师催告函,我现在还能清楚的记起指导律师拿着那份用铅笔画了好几个圈的律师函初稿来找我时脚步的频率和她尽力控制的表情和语调。当我还在为初稿中的理论观点反复斟酌时,绝没有想到问题会出在错别字。现在每次想起来都会觉得羞愧,我想这一幕我会终身难忘。律师的功夫,庭审时表现为语言,出具法律文书时表现为文字,不能有错别字是对这个职业最起码的尊重。合适的字体、字号、行间距、段落划分,所有这些形式的背后,体现的是律师对每一项委托的严谨、认真、负责。前几天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怎样使用标点符号》,这篇总结假如有标点的不正确使用,说明这本书我早就该买了。刚查了成绩那会,知道自己通过了,心情是兴奋的,那种澎湃的状态,说得夸张一些,觉得“法律是我的了”,多么猖狂,真是无知者无畏。一年的时间过去,敛心静气之后,现在觉得“我是法律的”。其实都不对,目前状态的准确概括,应该是“法律是法律,我是我”,我需要找到能准确、深层次理解和运用法律法律规范的有效方法。一位资深律师说过,上面引用个法条,下面直接得出结论的律师,不会是个高水平的律师。一部法律薄薄的几页纸,法律规范了整个国家范围内某一类型的社会活动,字里行间蕴含的丰富内容,需要沉下心来认真认真反复的分析揣摩。法律的海洋漫无边际,深度和广度足够用余生去探究。让我常常在晚上独自埋首伏案,抬首望灯,对影成三人的时候感慨一句“深浅随所得,谁能识其全。”通读某一类型案件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仅相当于跑步前的拉伸准备活动,正戏还没开始。对法律法律规范的深层次理解,需要了解整部法律的逻辑结构、法律解释与适用、最高院的司法观点、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批复、指导意见、会议纪要,有了这些了解之后的理解才能“持之有故,言之有理”。看最高院的案例分析,常能扫除“有见于中,口未能言”的迷茫苦闷,有山穷水尽疑无路之后的豁然开朗,也能对审判理论和法官思维有更深化的理解。通过理论的沉淀、经验的积累,让自己的逻辑方法、思维方式与法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