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
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
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
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
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
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 60 天仲裁时效,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
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然后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劳务派遣合同详解 “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
劳动力派遣具有以下特点: 1
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
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 2
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