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房屋租赁合同包租房屋租赁合同 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 路 弄 号 室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元,电话费保证金暂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