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安全要点 1
化产工艺装置宜布置在露天或敞开的建(构)筑物内
储槽、塔器及其他设备的外壳,应有醒目的标志,储槽编号、名称、允许最小上空高度、允许最高温度;塔器编号、名称、允许最大压力、温度;设备编号、名称
各塔器、容器的对外连接管线,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建(构)筑物内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其建(构)筑物 2m 以上;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 2m 以上,且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 2m 以上
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 4m,离地面不小于 10m
厂房内或距厂房 20m 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顶 4m 不应在厂房内或向厂房内放散煤气
放散管口应实行防雨、防堵塞措施
放散管的闸阀前应装有取样管
可燃气体管线应设冷凝水排水器,放散管末端应设阻火器
生产、储存和装卸甲类液体与可燃气体的管线及设备,应设可靠接地装 置,且管线至少两端接地;直径小于 20m 的储槽,至少 2 处接地;大于 20m 的至少 4 处接地;仅为防静电的接地,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 100 6
管式炉出现煤气主管压力降到 500Pa 以下,或主管压力波动危及安全加热;炉内火焰突然熄灭;烟筒(道)吸力下降,不能保证安全加热炉管漏油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煤气供应
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线不得穿过仪表室、变电所、配电室、办公室和休息室,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线,不宜地下敷设;需用管用沟敷设时,在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隔断
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敷设在管线带的下部
蒸汽管与易燃物管道同向架设时,蒸汽管应架设在上方
输送易凝、可燃液体的管道及阀门均应保温,禁止使用明火烘烤
甲、乙、丙类液体或有毒液体管道禁止采纳填料补偿装置
阀门安装位置不应阻碍本身的拆装、检修和生产操作,手轮距地面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宜为 1
阀门的数量应保证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