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人。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根据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