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茶叶买卖合同北京市茶叶买卖合同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标的 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
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
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
有机茶应符合标准,无公害茶符合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纳 xxxx 方式,执行 xxxx 标准,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由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xxxx;交货期限: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托 xxxx 运输公司运输,运输方式:xxxx,运费由承担
第五条 销售及结算 乙方应当以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xxxx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 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xxxx 元
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
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 xxxx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根据迟延部分价款 xxxx%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
其他约定:xxxx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xxxx 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