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 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事故为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提高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加大依法处罚的力度,根据执法法律规范化的要求,法律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进展制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区经济和社会进展大局,根据执法计划,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仔细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通过法律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法律规范到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4 年全年共 365 天,双休日 104 天,法定节假日 11 天,国家法定工作日 250 天,每周安排 1 天从事脱贫攻坚等其他工作,每周五为例会及学习时间,实际执法工作日计为 146 天,节假日及特别情况酌情安排。 四、执法监察内容 (一)执法监察范围:全区煤矿、危化类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工贸行业企业,具体执法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执法监察频次和任务 1、煤矿企业(1 家):复产后每个月监察一次,由业务股室负责。 2、危化企业(46 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0 家,民营加油站 13 家,带仓储经营企业 10 家,医药及化工企业 13 家):全年每家生产企业监察不少于两次,由业务股室负责。 3、非煤矿山企业(41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两次,其中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各一次。 4、烟火药企业(8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两次,其中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各一次。 5、爆竹引线企业(56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一次,由监察大队抽查 40 家,其余由业务股室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