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在建工程一、审计目标(一)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二)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三)确定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四)确定在建工程的余额是否正确;(五)确定在建工程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一)执行“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增减变动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报表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程序向客户索取或根据明细账编制“在建工程余额(未审数)明细表”及“在建工程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总计与总账核对相符,并标注相应的审计标识
提示:如未审数合计金额与总账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更正,必要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咨询,并作相应的处理
“审计调整”与“审定数”在该项目审定后录入
(二)执行“了解有关在建工程的立项、批准、建造、核算等方面的内控情况,必要时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就客户有关在建工程的立项、批准、建造、核算等方面的内控情况,问询财务和相关人员,并适当地进行实施符合性测试
1、形成问询记录
提示:问询程序的实施,主要是初步了解有关情况
视具体情况,可以实施多次,无论有无对方签字,每次都要形成书面记录
2、就所问询和收集的资料情况实施核实程序,形成核实记录
(三)执行“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对重大建设项目,取得有关预算总建设批准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进度报告等”程序收集客户有关在建工程的立项批复、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可行性报告,工程预概算,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等资料,并实施复核程序,形成复核记录
提示:1、所有取证文件资料等均要核对原件并复印留底;2、工程项目如涉及环保及有特殊监管规定的,需有环保或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锅炉改造要取得检验机构的批准文件,电力设施建设要取得国家电力建设总局和检验机构的批准文件等
(四)执行“检查在建工程年末余额的构成内容,查看未安装设备的实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