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 【 熱水器 內外銅齒蓋 交易合約書 】 立約人 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溫岭市燃具閥門廠( 以下簡稱乙方 ) 茲甲方擬向乙方訂購熱水器: 內外銅齒蓋 , 乙方同意製造提供甲方生產銷售, 經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 ( 本合約書所有內容之附件, 均視為本合約之有效部分 ) 第 1 條: 訂購標的產品 1.1 品名: 內外銅齒蓋 1.2 規格: 依甲方提供之圖面( 如附件一)及樣品。 1.3-1 零件價格( FOB 寧波港 ) 品名 料號 單 價 (人民幣)/個E43-0198 內 環 銅 蓋 ¥3.1 元E43-0167 外 環 銅 蓋 ¥9.2 元 1.4 電解銅基價依每噸 22000 人民幣為基價,價格變動正 負 15%以內,零件價格依 1.3-1 條計,超過正負 15% ,零件價格雙方再協議之。1 第 2 條: 訂購方式 2.1 甲方依貨櫃裝載量開立訂購單( 如附件二 ) 向乙方訂購本合約標的物品。 2.2 如有臨時訂購需求時, 甲方得以電話傳真先行向乙方訂 貨,但甲方同意一週內補寄訂購單給乙方,經雙方同意 ,訂購單視為本合約之部份。 第 3 條: 包裝方式 以甲方指定之包裝材料及方式包裝。 第 4 條: 訂購標的物之交貨期限 4.1 依甲方訂購單之交貨日為交貨期限,交貨的前置時間應 有 45 日,但甲方有特別要求時,乙方同意全力配合提 前完成生產及交貨。 4.2 分批交貨則依甲方訂購交貨之安排為依據,並於訂購單 上註明批量交貨明細。 4.3 甲方如需變動交貨日,應由雙方協議,並於變動日的前 七天以書面通告乙方變動的延遲日期,最多以 45 日為限。 4.4 分批交貨以貨櫃裝載量(20 呎或 40 呎)基數為訂購之個 別單位。零件的試樣訂購量不受此限。 第 5 條: 交貨方式及地點 5.1 FOB(寧波港) 5.1-1 浙江省寧波港為交貨地點。 5.1-2 公司及保險公司由甲方指定,乙方在預定出口前 14 天應以傳真主動通知甲方並由甲方通知乙方船 公司結關日訊息。 5.1-3 交貨時,由船公司以電報放貨方式,透過甲方在 海外子公司(B.V.I)之名義文件形式,逕行運交 台灣的甲方。 5.1-4 乙方委託之進出口公司應於裝運前將 I/V、P/L FAX 予甲方確認無誤後,配合船期,將貨物送交 指定船公司並將文件以甲方在海外子公司(B.V.I) 名義之 I/V、P/L 保單正本,及船名、船次、B/L NO 等資料以 FAX 通知甲方後,並以快遞方式寄 送甲方(台灣省台中市英才路 512 號)。 第 6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