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登记证贵州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制登记阐明1、此证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措施(试行)》(黔教师发[]263 号)文献精神制定,用于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中小学教师凡参与符合上述文献规定的有关培训,培训课时均按规定进行登记。2、课时登记由学校指定登记员和审核员负责。登记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并签字,经审核员审核签字后由学校领导签字确认。登记证原则上由学校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登记或涂改。3、登记证含表 1 至表 7。其中表 1、表 2 为集中培训课时登记;表 3 为远程培训课时登记;表 4、表 5 为校本培训课时登记;表 6 为其他培训课时登记;表 7 为课时登记汇总。详细登记规定见各表填写阐明。4、学校每年度须对每位教师培训登记状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培训课时年度汇总表》(表 7),交县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承认。5、本登记成果是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和发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的重要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是实行教师资格再认证的必备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课时登记工作。6、本登记证复印无效,请妥善保管,不要遗失。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任教学科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课时登记表(表 1)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课时数登记员审核员学校领导签字1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3141516表 1、表 2 填写阐明:1、本表登记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多种内容的集中培训课时(新教师专题培训除外),按集中培训1 天 8 课时、半天 4 课时计算填写.2、参与集中培训一次持续在 20 天以上的,最多只按 20 天计,即只登记 160 课时。-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课时登记表(表 2)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课时数登记员审核员学校领导签字17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29303132—远程培训课时登记表(表 3)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培训模块课时数折合学时数登记员审核员学校领导签字1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3141516表 3 填写阐明:本表登记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多种内容的远程培训课时(新教师专题培训除外).表中 “折合课时数”一栏中填写的课时数,按“培训模块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