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办法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控制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考核组织的构成及其职能1、考核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劳资专员构成
2、劳资专员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办事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事故工伤申报与安全考核结果的统计与报批等工作
3、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管辖区内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全面执行及安全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
4、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责任人,主导公司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安全管理监督及安全考核结果的审核、通报与执行工作
5、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6、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及安全管理督导工作
三、考核对象及责任范围1、车队
5、管理部各片区、各清洁分部主管(各清洁分部负责人统称为主管,但对外称谓可以是项目主任或经理)以及外区管理部各清洁分部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
7、员工在本分部(部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所在分部(部门)相关负责人承担
8、员工因公长期或临时调入其他分部(部门)工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自员工向调入分部(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到之时起,责任由调入分部(部门)相关负责人承担
9、各清洁分部主管从本分部调至其他分部任职主管时,自调动到岗交接完之日起,即为该分部的安全责任人,原来分部安全责任人为新到岗的清洁分部主管
例如:张三以前是甲分部的主管,自8月1日调至乙分部任主管,交接自8月5日完成,则8月5日18点(含18点)前发生的安全事故考核对象为乙分部原来的主管,8月5日18点后发生的安全事故考核对象为甲分部调入的主管
10、由员工或组长提拔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