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_第1页
1/13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_第2页
2/13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_第3页
3/13
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物业车辆管理方案导读:本文物业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物业车辆管理方案(一)年月日,辽宁省建设厅、公安厅联合颁布了《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遵循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在小区机动车辆停车位设置、车辆管理、停车位内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保护及物业过失致车辆受损赔偿等几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丁达鹏律师就该《规定》相关内容做如下解析,小区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参考。一、《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呆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