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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评论与分享物业车辆管理方案导读:本文物业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物业车辆管理方案(一)年月日,辽宁省建设厅、公安厅联合颁布了《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遵循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在小区机动车辆停车位设置、车辆管理、停车位内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保护及物业过失致车辆受损赔偿等几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丁达鹏律师就该《规定》相关内容做如下解析,小区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参考
一、《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
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如果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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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评论与分享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呆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一)建设单位按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