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实施方案_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扶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
xxxx 年以来脱贫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
(二)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三无、五保、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别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 x 类城乡困难群众
二、救助政策 (一)救助范围
上述政策对象中,发生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自负费用)占总费用不超过 xx%,对其医疗目录外自负费用予以救助(超过 xx%的,对自负费用 xx%以内的费用予以救助)
(二)起付及封顶线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单次自负费用超过xxxx 元以上的,可享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 x 万元
(三)救助比例
实行分段救助政策
分段重点救助对象其他救助对象 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xxxxx 及以上 xx%xx% 注: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孤儿
上述救助政策,若遇重、特大疾病,目录外自负费用超过总费用 xx%的患者,可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三、资金筹集 1
县财政局根据救助对象总人数,根据人均 xxx 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首次注入基金所需资金由市和县两级政府根据 x:x 的比例进行筹集
其中:县级通过统筹市级扶贫、救助等转移支付进行筹集,也可在市级扶贫、救助等结余资金中补充基金池,还可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基金的总体规模
四、办理流程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的确定由县扶贫办审核确定,将电子文档报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