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促进核桃产业实行办法 为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核桃产业进展的特色化、高效化,使其真正成为富民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核桃产业进展的扶持标准和方向 (一)年起,县政府不再按乡镇下达核桃栽植任务,每年安排不低于 2000 万元资金用于核桃产业进展
加大对种植大户,大片区、大基地的扶持力度
1、对 14 个乡镇新进展的大户、联合体、合作社,且连片栽植规模 300 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每亩 100 元的栽植管理费用;对 9 个乡镇新进展的大户、联合体、合作社,且连片栽植规模 500 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每亩 100 元的栽植管理费用
栽植管理费用直接发放到户
2、对现有一家一户栽植的核桃树,鼓舞以大户承包、租赁、兼并,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等合作组织,根据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对规模达到300 亩以上且管理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给予每亩 50 元的资金扶持;对规模达到 500 亩以上且管理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给予每亩 70 元的资金扶持;对规模达到 1000 亩的,每亩给予 100 元资金扶持
(二)对已栽植的核桃树,重点抓管理、抓配套、抓改制、巩固规模、提档升级
进一步完善核桃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对核桃基地规模达到 1000 亩以上的,由县水务部门设计,逐年在核桃产业进展资金中给予水利配套补贴
(三)加大苗圃基地和采穗圃建设,扶持、培育不低于 100 亩的采穗基地
同时,进一步拓宽核桃深加工渠道,重点扶持 1~2 个深加工企业
(四)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
以现有的“中国核桃之乡”、“核桃金奖”、“绵核桃”、“太行情”、“圣地情”等荣誉称号和商标,做大做强品牌效应和“绵核桃”地理标志商标的推广应用
二、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一)组建科技队伍
全县以乡镇为单位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