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 2024 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深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统计工作要求,以提高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以服务全县经济进展为宗旨,克服困难,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 一、2024 年主要经济指标估计完成情况 初步估计,2024 年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下同)14.7 亿元,增长 7.1%,完成目标的 100.75%;其中:第一产业 3.45 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 1.44 亿元,增长 10.5%;第三产业(服务业)9.81亿元,增长 8%。工业增加值 0.82 亿元,增长 10.1%,完成目标的10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1.2 亿元,负增长 8.4%,完成目标的 10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3.56 亿元,增长 11.5%,完成目标的 105.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14540 元,增长10.4%,完成目标的 100.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35168元,增长 9%,完成目标的 100.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0.83 亿元,增长 1.2%,完成目标的 100%。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情况 在去年取得人口普查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我县严格根据上级普查办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普查数据质量,按普查条例开展普查事后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并协助州普查办抽派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数据质量验收工作。二是做到普查数据严格保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普查数据管理,在州级数据发布之前,严禁对外提供普查有关数据资料。三是积极参加省普查组织的普查数据公报编制培训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编制工作。 三、常规统计调查暨统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县共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业统计、商贸统计、农村综合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农业牲畜产量调查等 10多项大行业类别统计调查,以及城乡住户一体化和劳动力月度专项调查统计工作,以上各项统计调查均采纳联网直报和现场限时上报完成。在开展统计调查过程中,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法律要求及各项专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调查工作,各专业人员仔细履行了各自专业的调查职责,做到依法统计,法律规范数据上报流程,以保证全年各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截止目前,我县无一起统计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另外,在切实加强统计监督管理职能基础上,充分发挥统计服务作用,针对近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