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任务时强调指出,要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应如何理解这一论断和要求呢
首先,这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必定要求
众所周知,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一切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而实行的一项重大综合性措施,要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和农村全面小康雄伟目标的如期实现,就必须根据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切实尊重和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其次,这是发挥好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的必定要求
经过29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的思想观念和就业方式、经营活动和生活方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随着城乡沟通的不断扩大,农民的视野不断扩展、民主法制意识、政治参加意识不断增强,对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农村进展、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更加迫切,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满了期待
只有顺应农民的愿望和期待,进一步放宽有关政策,安排有关事项特别是涉及村里有关建设项目时,多与农民群众商量;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把诸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干部酬劳等村务及时向村民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农村改革进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农民群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才能把广阔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再次,这是确保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必定要求
广阔农民蕴藏着无限的制造力,是推动生产力进展最活跃、最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