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机租赁合同(4 篇)吊机租赁合同 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QTZ315 数量:___1 台_____ 使用地点: 110kV 田园变电站工程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 3 名,其每人工资20xx 元/月,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20xx 年_06 月 05 日至 20xx_年 8 月 20 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自 20xx 年_06 月 05 日至 20xx_年 8 月 20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100000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
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
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 24 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