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胜任工作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的
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第三,需要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若满足以上条件,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
调岗要注意合情合理
虽然法律规定员工不胜任岗位需要先培训或调动岗位,但对于这个岗位应该怎样调、调到何种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标准
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有任意决定权
从法律的内涵意思来看,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随便的调,而是应从更加合理地和善意对待员工出发
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岗位使之尽可能地胜任好工作,以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
如故意提供劳动者不能胜任的岗位,或存在明显的恶意,因而以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则存在风险
对劳动者提示: 1、劳动者应在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推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
4、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与单位进行磋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