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是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法的安排,考勤制度是其中之一。以下是我编写整理的有关员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篇 1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法律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6 时,每周 6 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 8时至下午 5 时;晚班自上午 11 时至晚上 8 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 11 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 1~10 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 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 月 1 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