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务法律思维 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务法律思维 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务法律思维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务法律思维 精品源自中考备战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进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本文由此出发,对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务法律思维内涵进行了分析,以法律思维规则为标准,对实务中应提高的执法意识进行了论述
近年来,为顺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我国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职能定位悄然发生了一些改变,由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为化解争议、息讼止纷
同时,为适应这种转变,在制度安排上作了修订和补充
2024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进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在增进容忍、促进稳定、追求和谐的社会背景下,税务人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去处理涉税问题以求税法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此过程中又如何防范自身的风险
这是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税务人应仔细审视的问题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环境及对税收执法的影响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环境 社会经济学家们指出,当一个国家人均 GDP 达到 1000—3000 美元时,将处在进展的关键节点,社会矛盾凸显,贫富差距拉大,处理不善,将会使改革进展的成果和目的消弭殆尽
由于我国进展过程中的不均衡性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中央适时提出“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
这一特定的社会背景对法治理念和法律实践活动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长期以来,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强调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并受西方法治理论的影响,在法律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以“合法性”考量为核心的法律思维模式
但近年来,在“和谐”的价值追求下,这种单一的法律思维模式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