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1 卖方: 买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 xx 方式,取得北京市 xx 区 xx 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xx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xx 年,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年 xx 月 xx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xx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xx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xx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xx 房屋,房屋用途为 xx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xx 房屋,建筑面积为 xx 平方米,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 xx 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 xx 年 xx月 xx 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xx 元,价款合计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预付的定金 xx 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 xx 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xx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 xx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