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绩效工资分配的若干规定绩效工资是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的酬劳
为更好的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发挥其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广阔员工积极性,特作规定如下:1 分配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2 组成目前公司绩效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月度绩效工资、一次性加奖、单项承包奖、其他加奖
3 分配的具体形式及其内容3
1 月度绩效工资: 目前,公司主要实行两种形式
具体内容如下: 3
1 主要产品生产分厂(分公司)实行绩效工资总额与部门主要技经指标挂钩承包
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不含四大节日加班)、中夜班津贴、岗位津贴等
各项主要技经指标包括:工费成本、商品工时、质量、指令性任务计划及经济责任制及其他考核指标等
劳资部门根据各承包部门上月主要挂钩技经指标实绩,依据承包合同进行核算 ,得出各承包部门应得月度绩效工资额后,由承包部门二次分配
各承包部门承包期间增人不增绩效工资总额,减人不减绩效工资总额,结余归己,超支不借,量入为出,以丰补欠,切实做好内部分配工作
2 其他非承包部门(除月薪制、销售、驾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为: 岗位待遇 二岗 三岗 四岗 五岗 六岗 七岗 八岗 九岗 十岗 十一岗 十二岗 奖金 320 330 340 370 400 440 480 520 560 610 670 生产安全处、质量处、采供处在此标准上,另增加差额绩效工资(差额绩效工资为绩效工资的 5%)
上述绩效工资总额与部门在册在岗人数及月度经济责任制和二项指标(即销售收入和资金回笼)挂钩考核
各部门在劳资部门核发的绩效工资总额基础上,根据员工个人岗位责任制情况及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2 一次性加奖 3
1 一次性加奖主要包括:劳动竞赛奖、双过半奖、高温奖、年终奖及其他特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