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实训的报告总结 我司为扬页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 年 2 月 1 日与俄罗斯客户 A 签订了售货合同,品名:男衬衫,数量:30000件,单价:3
5 美金/件,总金额:105000
00 美金,结算方式为跟单信用证,贸易术语为 CIF 圣彼得堡,出运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唛头等一并在合同上规定
国外客户 A 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 C)开立以我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2024 年 2 月 9 日,我司收到了开证行的信用证,通知行及议付行为国内银行 D
我司收到信用证后,首先审证,确保我司能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履行
(假如收到信用证后发现某些条款无法按规定做到,则要联系国外客户要求改证) 我司在与国外客户 A 签订了售货合同后,于 2024 年 2月 10 日与 B 服装厂签订了相应的国内购销合同,品名:男衬衫,数量:30000 件,单价:RMB18/件,总金额:RMB540000 元,并规定我司于 2024 年 2 月 12 日前将 30%的定金汇至 B 工厂账户,其余 70%货款在货物出运前汇至 B 工厂账户,交货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2024 年 2 月 11日,我司将 30%的定金即人民币 162000
00 元电汇给工厂B,并要求 B 厂开始根据合同要求生产货物
在生产期间,我司派一名跟单员到工厂,负责货物生产及质量检验事宜,解决产生的相关问题,并向公司及时汇报生产进度等情况
2024 年 4 月 7 日,我司与中远(货代)联系订舱事宜,订一个 40 尺货柜,要求船期为 2024年 4 月 20 日,并且货代应于 4 月 15 日早上 8 点派车到 B 工厂产装
2024 年 4 月 8 日,我司出具了箱单、发票、合同等资料并交给 B 工厂,请其尽快做商检,2024 年 4 月 10 日工厂将做好的商检凭条传真给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