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权转让合同乙方: , 年 月 日出生,住:身份证号:鉴于,甲方拟将其所承包、承租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乙方同意买受,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拟转让的土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高兴乡远大村 社。土地面积约为一万四千平方米(其中宅基地二百七拾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肆佰叁拾平方米(产权证号:吉房权船字第50913 号、吉房权船字第 51054 号)、无产权建筑约二千平方米。乙方同意买受以上房屋、土地、及其他附属物、附合物。二、乙方基于以上买受行为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此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地上房屋所有权转让金。 如本协议约定之土地、房屋被第三方征收,甲方将因征收行为所产生的债权转让给乙方,征收方因征收行为给付甲方的征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因征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归乙方单独所有。乙方不在另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取得以上款项。三、给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余款分三期给付 2024 年 11 月 30 之前给付人民币伍拾万元;2024 年 11 月 30 日之前给付人民币:捌拾万元;2024 年11 月 30 日之前给付人民币:伍拾万元。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另行授权乙方领取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基于土地征收所产生的各项收益款项。领取收益款项时如需甲方配合领取,甲方应无偿、无条件配合乙方。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取得本协议所约定之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甲方应自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交付本协议约定之房屋、土地及附着物。六、本协议所约定之使用权自本协议签之日起,至甲方失去承包权(包括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之日止。(本条所称之土地承包期,包括甲方已取得土地承包期内的承包权以及承包期届满后,甲方重新取得的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期。)七、如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具备了本村村民资格,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将本协议约定之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更名费用由 方承担。八、如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具备了本村村民资格,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将本协议约定之土地的承包权更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土地发包方将本协议约定之土地调整至乙方(村委会承诺承包期为五拾年),本协议中乙方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视为对甲方的补偿。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基于任何理由和原因,向乙方索要本协议约定以外任何费用。十、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