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项目施工合同(锦集 12 篇)篇 1:土地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 建设规模:公顷( 亩); 项目性质: ;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预算资金批复文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水利设施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和供配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月 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 年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及项目功能: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规模总量完成
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能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受益群众的好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元 六、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法律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七、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