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图书馆章程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 xx 市图书馆的履职行为,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xx 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意见》(安办发[xxxx]33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 市图书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xxx 区兴安西路 xxx 号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 本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536 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 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xx 市图书馆的宗旨是系统编写、保存、组织和利用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教育,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九条 xx 市图书馆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各类载体文献的采编与储藏管理; (二)文献资料借阅; (三)信息参考服务; (四)举办各类读者文化活动; (五)本地区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 (六)开发和传承地方文化; (七)推广阅读,促进文明; (八)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第三章 举办单位的权利 第十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 xx 市图书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 xx 市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 (三)向 xx 市图书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四)审议馆长人选,聘任副馆长人选; (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监督 xx 市图书馆运行; (七)审核 xx 市图书馆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理事会及理事 第十一条 xx 市图书馆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 3 年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 9 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