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县防雷产品监管的意见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和农村新型社区的快速进展,近期发现在个别建筑工程建设中违反《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法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用不合格的防雷产品和不具有安装防雷产品资质的施工企业违法施工等现象,给建(构)筑物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为法律规范防雷产品使用和施工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现就加强建(构)筑物工程使用防雷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防雷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防雷产品是建筑工程中防雷安全的主要材料,违法使用不合格的防雷产品或让不具有安装防雷产品资质的企业施工,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防雷安全质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质量技术监督和应急等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防雷产品的质量,要积极实行有效措施,加强对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管,坚决遏制不合格防雷产品的使用和无资质安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完善建(构)筑物防雷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
二、严把建(构)筑物防雷产品进场关 建筑工程要严格根据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防雷产品
防雷产品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防雷产品外观质量,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气象部门或质检部门备案,防雷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和《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
防雷产品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并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安装和施工
三、严格防雷产品分项工程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前,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法律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接地的分项验收,尤其要加强对建(构)筑物主筋接地的防雷验收
验收人员要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