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计划目标通过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育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育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二、计划内容训练计划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讨论项目设计、讨论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讨论报告撰写、成果(学术)沟通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讨论、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三、参加高校训练计划面对全省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将予以优先支持。四、计划组织实施(一)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各校制定本校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法律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二)评审立项。各高校在省级建设项目申报限额内,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厅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文章、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厅将在有关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各校通过自筹经费,可以保障项目有足够经费支持、可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超额申报建设项目,我厅将予以认可。各校校内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验收表等相关工作表格由各校自定。(三)项目负责人。训练计划项目面对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