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计划"的要求,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电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12)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修订组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意见,吸收总结了原规范发布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依据2012年以来新颁布的工程建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充实了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中有关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监督、施工环境保护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监理工作体系、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安全与环保水保、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验收、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
本规范对原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删除了原规范中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条款
删除了原规范"术语”中的"施工合同”、"施工承包项目部"“工地”“施工承包人”等常用词
原规范中的"1总则"的“1
7”移至新增的"3基本规定”
原规范中的“3监理工作准备”改为"4监理工作体系",将原规范中的"13
3培训”和"13
4考核”的内容合并成一条列入"4监理工作体系""4
4监理人员"中
原规范“3监理工作准备”中3
3节内容重新梳理后调整为"5合同工程开工准备”,后续其他章节号顺延
6•原规范中的“4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调整为"6施工质量控制",原规范中的"4
1施工质量控制依据与标准"改为"6
1—般规定”
原规范中的"5工程进度控制”中的"5
1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工作”,改"7
1一般规定:8
原规范中的"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内容调整为"8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增加一节“8」一般规定”,增加了水保监理工作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