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三项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参加修订与完善三项制度人员姓 名单 位职 务签 字动力厂厂长动力厂安全副厂长动力厂设备副厂长安全科安全科长SRT 发电段长热电段长TRT 发电段长煤气柜段长供电段段长外网段段长颁 布 公 告动力厂所属相关单位、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动力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特点,由动力厂组织编制小组对原动力厂“三项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批 准 人:批准日期:目 录第一章、动力厂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厂长的安全职责
1第二节、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
1第三节、设备副厂安全职责
1第四节、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2第五节、安全员职责
2第六节、设备员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