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人:宁波中小企业网 发表于 2011-03-25 09:37 阅读次数:1810 次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再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现提出以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市财政安排 7500 万元专项资金
1、鼓励引进新兴产业项目
鼓励引进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四大中高档新兴产业项目,对实际投资额达到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的,分别奖励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300 万元,对落户在市政府确定的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内的园中园——新兴产业园区的项目,按上述奖励标准上浮 10%
对引进企业自投产或开业当年起 5 年内,第 1—2 年给予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第 3—5 年给予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 50%的奖励
2、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实施新兴产业企业培育扶持工程,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 1亿元、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 1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
对每个新兴产业行业中财政贡献前 3 名的龙头企业,给予当年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 50%的奖励
3、推动企业加大技术设备投入
对企业实施属于我市新兴产业导向目录、且技术设备投入在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技术设备投入额的 6%给予补助,实施零土地技改的,补助比例提高 1 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鼓励企业加强产品设计和研发生产重大技术装备
对企业应用单项价格超过 50 万元的“工业设计对接项目”,按实际合同执行价格的 10%给予补助,单个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