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管理办法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三、连队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连队领导、各负责人和连队区长骨干相关人员组成,连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连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四、连队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与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联系并领导、指挥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原则
六、连队应当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
七、连队应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连队负责制定全连指导性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连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连队区域内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时时中发现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十、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以及其他物资的储备
十一、连队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建立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半小时内上报连队领导: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2、突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3、突发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流失的
十二、任何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十三、接到报告后,连队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组织机构一、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对事故做出正确而及时的处理,避免事故的扩大,降低事故的损失或伤害的程度,连队成立以书记、连长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