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与开发单位项目名称:鹤龙湖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湘阴县鹤龙湖 S308 线以南,东闸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 76124.18 平方米,约 114.19 亩。开发单位概况: 湖南驿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注册资金贰佰万元,公司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公司共有干职工 16 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8 人,公司法人代表余润四,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财务科、经营管理科、工程技术科。1.1.2 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规模:兴建一个鹤龙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项目总建筑面积92226 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门店建筑面积 84735.2 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 7390.8 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面积 10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估算项目总投资:13125.4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投资[2002]15 号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国家计委、建设部计投[1993]530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3)、湘阴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4)、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5)、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1.3 可研究范围与工作概况(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鹤龙湖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的条件、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2)、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根据委托,我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有关资料,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及项目地的地理、水文、气象、交通、水电等基本情况,对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及综合效益进行了研究与论证,在满足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1)表 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平方米76124.18约 114.19 亩2净用地面积平方米62669.8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92226其中住宅及门店建筑面积平方米84735.2市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7390.8其他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1004建筑基底总用地面积平方米29917.45容积率1.46建筑密度%39.037绿化率%26.458停车位个2282、项目开发背景与市场分析2.1 经济与地理环境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