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3.1 工程部门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2 合约部门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b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c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 相关责任部门3.3.1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2 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 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4.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4.1.3 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1.4 评价内容:a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