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官方范本) 天津市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官方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进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__元,总股份为________股,每股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上述股东为发起人,不少于 5 人,可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发起人出资总额与股本金总额一致)。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