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的通知(2007 修改)农市发[2007]第 23 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2007-08-08
农业-农业科技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有关部直属事业单位,各部级质检中心: 为适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和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部级质检机构管理制度,提高部级质检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对 1991 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991 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1992 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评审规范》及有关表格、1993 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1995 年制定的《全国农业系统国家级与部级质检中心管理暂行办法》、1996 年制定的《部级产品质检机构年度抽检实施办法》和《部级质检中心验收和计量认证程序》同时废止
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 2、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 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以下简称部级质检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