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行注册中文全称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英文全称: *************(缩写:******)本行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第三条 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共同发起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本行设立后,原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负债和各项业务由本行承继。第四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五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第七条 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第八条 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第九条 本行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二条 本行的经营宗旨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主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竞争,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第十三条 本行根据农村产业结构状况,执行由股东大会确定本行新增贷款中用于发放涉农贷款的比例。第十四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注册登记,本行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是:(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