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一、 总则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三、 预警和预防机制四、 应急响应五、 后期处理六、 保障措施七、 地震戒备八、 附则九、 附录十、 附件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了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地震应急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必须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好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县政府是处置我县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请求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和支持;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调行动。1.3 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县处置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2.1.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县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地震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武装部、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民政局、县科技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工业发展、建设、交通、财政、公安、卫生、教育、水利、国土资源、环保、商务、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供销、电信、邮政、保险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2.1.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组织协调县武装部和县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2.1.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维护社会安定,防止火灾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恢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消防污染环境等保证电力供应,通信畅通等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的捐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对地震灾情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