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FinalapprovaldraftonNovember22,2020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各单位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规定1、各车间应建立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做到专人管理,职责明确,确保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到位
2、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用户使用手册》相关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必须经车间考核、片区或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装备能源部备案后,方可担任车辆驾驶员,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车辆
3、电动三轮车为厂内工具车辆,禁止开出厂外,特殊情况报片区或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严禁开电动三轮车去餐厅就餐
4、驾驶员须严格按照电动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交通规则规范驾驶
5、电动三轮车不允许长时间的暴晒,以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6、电动三轮车严禁载人(乘坐驾驶员以外的人员就算载人)
7、电动三轮车严禁超载(超重、超高、超宽)、超速(20km/h)或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
8、各单位应定期做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出现非正常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自行承担
9、车辆外借时,应经车间主任同意后,双方做好检查交接工作,并同时做好外借登记记录
10、车辆的保管应进行定置管理,并做好防雨雪、防暴晒、防冻、防盗等方面的防护管理工作
11、各单位应在电动三轮车后门上用黄色油漆喷印车间名称,做好标识
三、检查考核装备能源部将对各单位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设备管理考核
1、电动三轮车出现事故的,按公司相关事故管理标准考核;2、酒后驾驶、三轮车载人或驾驶员耍车技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3、未按规定做好定置管理以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的、三轮车在厂区超过20Km/h行驶的、驾驶电动三轮车去餐厅就餐的,考核责任单位20